山西新能源車補貼政策具體內容是什么?
山西新能源車補貼政策具體內容有這些。
生產企業(yè)方面,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省內列入國家《車輛生產企業(yè)與產品》公告目錄的電動汽車、甲醇汽車、燃氣汽車生產企業(yè),根據(jù)產品實現(xiàn)銷售量情況有營銷補助。比如電動客車50000元/輛,電動轎車20000元/輛,電動專用車10000元/輛;甲醇客車10000元/輛,甲醇重卡10000元/輛,甲醇轎車5000元/輛,甲醇多用途乘用車2000元/輛;燃氣重卡10000元/輛,燃氣輕(微)卡2000元/輛。2017—2017年,補助標準減半。市級財政設專項資金,太原、晉城市重點支持電動汽車推廣應用。
使用成本方面,電動車在居民家庭住宅、居民住宅小區(qū)、執(zhí)行居民電價的非居民用戶中設置的充電設施充電,執(zhí)行居民用電價格中的合表用戶電價。向電網(wǎng)經(jīng)營企業(yè)直接報裝接電的經(jīng)營性集中式充電設施用電,執(zhí)行大工業(yè)用電價格,2020年前,暫免收基本電費。在社會公共停車場中設置的充電設施充電,執(zhí)行“一般工商業(yè)及其他類”用電價格,且電動汽車充電設施用電執(zhí)行峰谷分時電價政策。
上牌費用方面,新能源汽車獨立分類注冊登記,行駛證標注類型,改進監(jiān)控系統(tǒng)給予通行便利,還免收新車上牌費用,在政府投資的公共停車場免收停車費。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標注的燃氣重卡和甲醇重卡汽車,在山西省境內減半征收高速公路通行費。
配套設施方面,除電動汽車外,甲醇汽車、燃氣汽車也在扶持范圍內,建設充電設施和充換電服務網(wǎng)絡,社會資本可進入充電設施建設領域,明確建筑物配建停車場等預留充電設施建設條件的要求和比例。同時布局建設甲醇加注站和燃氣加氣站。2017—2017年,太原、晉城市相關領域新增或更新車輛中,新能源汽車比例不低于40%(其中電動汽車比例不低于30%),大同、晉中、長治、運城市上述比例不低于30%。晉中市指定汽車銷售公司購買新能源汽車,有機會享受購車補貼,補貼形式是消費券,市縣兩級政府1:1配套,總量限10000輛,發(fā)票金額在6萬元至10萬元的車輛,每輛補3000元,政策2022年4月1日出臺,4月15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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