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購車的購置稅怎么計算?
在上海購車,購置稅的計算方法主要依據國家規(guī)定,全國統(tǒng)一。
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計稅價格×稅率。
自用車的計算方式為,價外費用×10%,這里的價外費用不含增值稅,計稅價格是消費者實際支付給銷售商的購車總價,包括價款和價外費用,但不包括增值稅。比如,一輛自用車價格為 10 萬元,增值稅率 17%,那么計稅價格就是 10 萬÷1.17,購置稅就是 10 萬÷1.17×10%。
進口車的購置稅計算,計稅價格=關稅完稅價+關稅+消費稅,然后計稅價格×10%。
購置稅額還可以用新車購置稅額=購車價格÷1.17×10%來計算。在上海,個人購買小汽車,購置稅=購車款÷(1+16%)×購置稅稅率。購車款指購車時車輛所標示的含稅銷售價格,不包括保險和購置附加服務費等費用。
不同排量車型的購置稅稅率不同,1.6L 及以下的車型稅率為 10%,1.6L - 2.0L 的車型稅率為 15%,2.0L - 2.5L 的車型稅率為 20%,2.5L - 3.0L 的車型稅率為 25%,3.0L 及以上的車型稅率為 30%。但要注意,購置稅稅率在不同時間段可能有所不同,具體計算時要參照當時規(guī)定。
此外,應納稅額=計稅價格乘以稅率,如果低于國稅總局頒布的最低計稅價格,則按國稅總局規(guī)定的最低計稅價格。計稅價格=增值稅的稅前金額,新車購置稅額=購車價格(含稅價)/1.17(增值稅率 17%)乘以 10%。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輛購置稅法》第六條,納稅人購買自用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為納稅人實際支付給銷售者的全部價款,不包括增值稅稅款;納稅人進口自用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為關稅完稅價格加上關稅和消費稅;納稅人自產自用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按照納稅人生產的同類應稅車輛的銷售價格確定,不包括增值稅稅款;納稅人以受贈、獲獎或者其他方式取得自用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按照購置應稅車輛時相關憑證載明的價格確定,不包括增值稅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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