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市,報廢新能源車的補貼政策是怎樣的?
在深圳市,報廢新能源車有補貼政策。
自 2024 年 4 月 24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期間,個人消費者報廢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燃油乘用車或 2018 年 4 月 30 日前注冊登記的新能源乘用車,并購買納入工業(yè)和信息化部《減免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的新能源乘用車或 2.0 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車,給予一次性定額補貼。其中,對報廢上述兩類舊車并購買新能源乘用車的,補貼 1 萬元。
“置換更新”補貼方面,在活動期間,對個人消費者通過“置換更新”方式在深圳汽車銷售企業(yè)購買小汽車(含新能源車和燃油車)并完成注冊登記的,按照分檔、分類原則給予補貼。第一檔:購車價格為 7 萬元(含)至 15 萬元(不含)的,購買新能源車補貼 3000 元/輛。第二檔:購車價格為 15 萬元(含)至 25 萬元(不含)的,購買新能源車補貼 5000 元/輛。第三檔:購車價格 25 萬(含)以上的,新能源車補貼 8000 元/輛。
在加力支持消費品以舊換新方面,提高汽車報廢更新補貼標準。個人消費者報廢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燃油乘用車或 2018 年 4 月 30 日(含當日)前注冊登記的新能源乘用車,并購買納入《減免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的新能源乘用車或 2.0 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車,補貼標準提高至購買新能源乘用車補 2 萬元。
另外,對于提前報廢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營運柴油貨車,平均每輛補貼 3 萬元;提前報廢并新購國六排放標準貨車或新能源貨車,平均每輛補貼 8 萬元;僅新購新能源城市冷鏈配送貨車,每輛補貼 3.5 萬元。
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可于 2025 年 1 月 10 日前通過“全國汽車流通信息管理系統(tǒng)”網(wǎng)站、“汽車以舊換新”小程序申請補貼。
最新問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