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特大交通事故后的救援措施有哪些
重特大交通事故后的救援措施主要有以下這些。
首先,事故發(fā)生后,事故嚴重的單位必須立即向上級歸口管理部門和當地人民政府報告,并向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和國務院歸口管理部門報告。在二十四小時內寫事故報告。涉及軍民雙方的事故,要向當地警備司令部或最高軍事機關報告,并在 24 小時內寫報告。特大事故發(fā)生后,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或者國務院歸口管理部門組織成立調查組負責調查。
其次,要立即停車。停車后,按規(guī)定拉緊手剎,切斷電源,打開危險報警閃光燈。夜間事故要開啟示寬燈和尾燈,按規(guī)定設危險警示標志。及時報案,撥打交通事故報警電話 122 告知詳情,或委托過往車輛、行人向公安機關或執(zhí)勤民警報案,同時向醫(yī)療單位和急救中心求助,若現場火災要通知消防部門。
再者,要保護現場,保留車輛、人員、牲畜和痕跡,確保散落物不移動,不故意破壞或偽造現場,交通管制人員到前,可用繩子設警戒線。搶救傷者或財產,確認傷者傷情后盡力搶救,送至附近醫(yī)院,現場物品和受害人錢財要妥善保管。采取防火防爆措施,當事人關閉車輛發(fā)動機,消除火災隱患,現場禁止吸煙,危險品運輸車輛出事要向交管和消防部門報告并防范。協助現場調查取證,當事人如實陳述,積極配合警方。
另外,以確保生命財產安全為目標,遵循快速、有序、科學處置原則,協調聯動,統一指揮、調度,減少傷亡和損失,確保道路安全暢通。各交警中隊接警后迅速報告,縣交警大隊統一協調指揮,管轄地交警中隊對現場初步勘察,證據保全。衛(wèi)生、醫(yī)療急救中心接到報警后及時救助,合理安排救助醫(yī)院。
發(fā)生交通事故后,駕駛員或乘坐人員先豎警告標記,積極搶救傷者,撥打 120 急救和 122 交警電話,保護現場。盡快和單位領導聯系,事故后駕駛員主動到交警事故處理機關送交相關證件和材料。
在重大車禍現場,要快速準確判斷,包括評估事故嚴重程度、傷者情況和危險因素。遵循迅速響應、優(yōu)先處理危重傷員、保持冷靜、科學施救、及時轉運的原則。若傷者呼吸心跳驟停,立即進行心肺復蘇和體外除顫。大出血要迅速止血,可壓迫、結扎或包扎,量大要補充血容量。骨折先固定,避免二次傷害。頸椎損傷用頸托固定,搬運要小心。燒傷燙傷迅速脫離火源或熱源,冷水沖洗。其他損傷如內臟損傷、氣胸、血胸等要迅速評估處理。完成初步急救后及時轉運,與醫(yī)院保持聯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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