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臨時牌照丟失了怎么補辦?
北京臨時牌照丟失了是可以補辦的。
如果是機動車臨時行駛車號牌在有效期內丟失、損毀,機動車所有人可申請補領、換領。
對于進行科研、定型試驗、因軸荷、總質量、外廓尺寸超出國家標準不予辦理注冊登記的特型機動車臨時行駛車號牌,車輛管理所會按規(guī)定重新核發(fā),新的臨時行駛車號牌有效期止、行駛范圍不變。
未銷售以及購買、調撥、贈予等方式獲得后尚未注冊登記的,會按規(guī)定發(fā)放新的臨時行駛車號牌。
電動車臨時牌照丟失,已申領臨時標識的過渡期電動自行車,在過渡期內標識丟失、損壞的,電動自行車所有人或代理人,應攜帶身份證到我市任意非機動車登記站申請補領或換領業(yè)務。臨時標識損壞的,應將損壞的臨時標識交回,非機動車登記站于當日核發(fā)新的臨時標識,原臨時標識作廢。
去車管所補辦臨牌要帶好車主本人的身份證、機動車發(fā)票、合格證原件。到核發(fā)地的車管所,按照現(xiàn)場要求補辦。
每輛車最多只能辦 3 次臨時車牌,3 次之內必須上好牌照。
辦理臨牌需提交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機動車來歷證明以及機動車整車出廠合格證明或者進口機動車進口憑證。
車管理所會在自受理之日超 1 日內,審查提交證明、憑證。
需要在本行政轄區(qū)臨時行駛的,核發(fā)有效期不超過 15 日的臨時行駛車號牌;需跨行政轄區(qū)臨時行駛的,核發(fā)有效期不超過 30 日的臨時行駛車號牌。
臨時牌照是有期限的,有效期分別為 15、30 和 90 日,臨時牌照必須在有效期內使用,超過有效期后還沒取得正式牌照的,必須重新申請,但是申請次數(shù)不可以超過三次。
一張臨時牌照應貼在前擋風玻璃左下角或右下角,不影響駕駛員視線最佳。如果有兩張臨時牌照,一張貼前擋風玻璃,另外一張應貼在車內后擋風玻璃左下角,如果后擋風玻璃沒有位置可以貼,那么另外一張臨時牌照也應隨車攜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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