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jī)動(dòng)車登記證也就是大綠本上登記有輪胎尺寸,車管所檔案里也有,低配和高配登記的尺寸不一樣,低配185.65/14,高配195.55/15。理論上變更輪胎尺寸屬于非法改裝,也看各地年審的要求,我們這里年審已經(jīng)收緊了,只要變更輪胎尺寸是沒法過年審的,除非換回原來尺寸的輪胎,或者每次年審額外給黃牛二三百大洋讓他們給過。有的地方年審政策較寬松,改的不過分,同軸上左右兩個(gè)輪胎品牌花紋尺寸一致,就可以過年審。建議樓主如果換輪胎輪轂,那就保存好原車的輪胎輪轂,等年審時(shí),換回原來的尺寸,年審過了再換上改的輪胎輪轂。或者年審時(shí)和朋友凱越上低配的185.65/14輪胎輪轂換一下,年審?fù)暝贀Q回來,這樣完美過年審,而且不用每次年審都花二三百找黃牛了。滿意請(qǐng)采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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