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車時發(fā)生交通事故,要冷靜處理,把車停下來,剩下的交給教練和駕校。發(fā)生交通事故或者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的,由教練承擔責任。根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二十條規(guī)定,在道路上學習駕駛,應當按照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規(guī)定的路線和時間進行。在道路上學習機動車駕駛技能應當使用教練車,應當在教練員的指導下進行。與教學無關的人不準坐教練車。學員在學習駕駛過程中,發(fā)生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或者造成交通事故的,教練員應當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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