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證被扣12分后,收回流程如下:33601。機動車駕駛人需要持駕駛證到車管部門開具12分學習通知書。2.司機拿著12點的學習通知到車管所相關窗口交培訓費。3.攜帶開具的培訓回執(zhí)、駕駛人身份證、個人照片到車管所相關窗口辦理,并告知培訓時間。4.駕駛員經過培訓學習后,到車管所相關窗口預約考試時間,繳納相關考試費用。5.司機通過考試后,回到車管所拿駕照。在各大隊和外省市扣留的駕駛證,必須到扣留地領取。一旦駕駛證在一個記分周期內被扣滿12分,需要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交警大隊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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