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牌貨車可以上高速,小黃牌也可以。高速公路最低時速不得低于60公里:1。《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八條高速公路應(yīng)當標明車道行駛速度,最高速度不得超過每小時120公里,最低速度不得低于每小時60公里。在高速公路上行駛的小型客車最高時速不得超過120公里,其他機動車不得超過100公里,摩托車不得超過80公里;2.同方向有2條車道的,左側(cè)車道最低時速為100km同方向有3條以上車道的,最左側(cè)車道最低時速為110公里,中間車道最低時速為90公里;3.道路限速標志指示的速度與上述車道速度規(guī)定不一致的,按照道路限速標志指示的速度行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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