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方向盤左側的調(diào)光器順時針旋轉到開啟位置,然后儀表盤上所有的燈都亮了,再向前旋轉開啟近光燈,向前推控制桿(不要旋轉)開啟遠光燈。下面是燈的使用介紹:1。車速慢:車速低于每小時30公里時應使用近光燈。正常情況下,燈光能照到30米外。2.過路口時:在距離路口50至100米處減速,將遠光燈換成近光燈,打開轉向燈指示行駛方向。3.當與對向車的距離為150m時;遠光燈應改為近光燈;以免妨礙對向駕駛員的視線。如果對面駕駛員沒有換到近光燈,應立即減速,連續(xù)使用遠光燈和近光燈交替的方法向對面駕駛員發(fā)出信號。4.在光線充足的道路上:在光線充足的道路上駕駛應使用近光燈。
0有用
0踩
回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