繳納車輛購置稅,是按照機動車銷售統(tǒng)一發(fā)票上的計稅價格(不含增值稅的價格)計算繳納的,與增值稅是否下調(diào)無關(guān)。比如,顧客a在3月31日購買轎車,不含稅價(計稅價格)10萬元,增值稅稅率16%,總金額11.6萬元。顧客a在4月1日以后去繳納車輛購置稅,其計稅價格仍然是10萬元,需要繳納的車輛購置稅是10×10%=1萬元。顧客b在4月1日購買轎車,不含稅價(計稅價格)10萬元,增值稅稅率13%,總金額11.3萬元。顧客b在4月1日以后去繳納車輛購置稅,其計稅價格也是10萬元,需要繳納的車輛購置稅是10×10%=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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