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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條規(guī)定,當事人應當自收到罰款的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到指定的銀行繳納罰款。對行人、乘車人和非機動車駕駛人的罰款,當事人無異議的,可以當場予以收繳罰款。罰款應當開具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財政部門統(tǒng)一制發(fā)的罰款收據;不出具財政部門統(tǒng)一制發(fā)的罰款收據的,當事人有權拒絕繳納罰款。交罰單可以去各交警大隊違章處理窗口,也可以直接通過“交管12123”網上平臺或APP處理交通違章、到罰單上指定的銀行去繳納罰款。現場交通違章:現場交通罰款是指車輛駕駛員違反交通法規(guī),交警現場開具的交通違法罰款單。如果是違停被貼罰單,這種就是現場違章,當車主收到罰單后,就可以直接到罰單上指定的銀行去繳納罰款。非現場交通違章:如果是闖紅燈被電子眼抓拍被交警取證的違章,這類是指闖紅燈、超速非現場違章行為,需在一個記分周期之內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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