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解答綠燈閃爍變黃燈過去不屬于闖紅燈。根據(jù)相關法律規(guī)定,闖紅燈是指車輛在指示燈呈現(xiàn)紅燈時,仍然前行且前后輪均越過停止線的違法行為。綠燈閃爍黃燈過去,屬于正常行駛。法律規(guī)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八條機動車信號燈和非機動車信號燈表示:(二)黃燈亮時,已越過停止線的車輛可以繼續(xù)通行;(三)紅燈亮時,禁止車輛通行。在未設置非機動車信號燈和人行橫道信號燈的路口,非機動車和行人應當按照機動車信號燈的表示通行。紅燈亮時,右轉彎的車輛在不妨礙被放行的車輛、行人通行的情況下,可以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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