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道路交通安全法將喝酒駕車分為酒后駕車和醉酒駕車兩個檔次,并且對駕駛營運機動車的駕駛員加重處罰: (1)酒后駕車的處罰是: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一個月以上三個月以下機動車駕駛證,并處二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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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yōu)惠政策)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暫扣三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五百元罰款。 (2)醉酒后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處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暫扣三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機動車駕駛證,并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醉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處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二千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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