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樓主關注的“交警對臨時車牌過期怎么辦?”以下是我個人的見解:
交警對臨時車牌過期處警告或者20
元(
查成交價|
參配|
優(yōu)惠政策)以上200元以下罰款?!?a class="cmsLink"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條:
1、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未放置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或者未隨車攜帶行駛證、駕駛證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機動車,通知當事人提供相應的牌證、標志或者補辦相應手續(xù),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條的規(guī)定予以處罰;
2、當事人提供相應的牌證、標志或者補辦相應手續(xù)的,應當及時退還機動車;
3、故意遮擋、污損或者不按規(guī)定安裝機動車號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條的規(guī)定予以處罰;
4、第九十條 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關于道路通行規(guī)定的,處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
0有用
0踩
回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