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樓主關注的“駕駛證分什么時候恢復12分?”以下是我個人的見解:
記分周期為12個月,滿分為12分,從機動車駕駛證初次領取之日起計算,如此類推不斷地循環(huán),以下是記分周期的計算方法:
1、如果駕駛證的初次領證日期是2010年5月x日,那么駕駛證記分周期就是:從2010年5月x日的零時起至2011年5月x日二十四時止;
2、違法所記分值如果在一個記分周期內所記分值未滿12分的,記分系統(tǒng)會從下一記分周期開始將上一記分周期所記分值(交清罰款后)自動清零;
3、被記滿12分的,則需要到駕駛證核發(fā)地車管所或到違法行為地車管所參加學習并考試科目一(一個記分周期連續(xù)兩次記滿12分的增駕科目三后考試)合格后,方能將分數(shù)清零。否則駕駛證無法正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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