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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十六條:營運客車5年內(nèi)每年檢驗一次;滿5年的,每6個月一次;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內(nèi)每2年檢驗一次;6年以上,每年一次;15年以上,每6個月一次。
自2020年11月20日起,新規(guī)在實施6年內(nèi)6座以下非營運小型客車免檢的基礎上,將6年內(nèi)7座至9座非營運小型客車納入免檢范圍。運營6年以上不滿10年的非微型客車,每年檢驗一次,調(diào)整為每兩年檢驗一次。也就是6到10年每兩年一次。
免檢期:非營運汽車等車輛6年內(nèi)免檢。但每2年需向車管所提交交強險保單和車船使用稅證明,然后直接向公安交管部門申請領取檢驗合格標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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