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不能穿拖鞋。首先,拖鞋不跟腳,容易打滑,緊急情況下踩剎車容易打滑。其次,穿拖鞋行駛時離合器和油門的控制會出現偏差,導致安全隱患極大。
沒有準確的明文規(guī)定不準穿拖鞋開車,只有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看電視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這里是否包括穿拖鞋開車還不確定。但根據實際案例,交警只能對穿拖鞋的情況進行勸導和告知,沒有辦法進行強制約束或處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二條第三項規(guī)定,駕駛機動車禁止有下列行為之一: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看電視以及其他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穿拖鞋駕駛機動車,容易腳底打滑,甚至踩不下制動踏板,嚴重影響行車安全。穿拖鞋駕駛機動車是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應罰款200元。
開車穿拖鞋的危險:穿拖鞋不容易掌握踩油門和剎車的力度。實驗數據表明,駕駛時穿拖鞋的危險指數最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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