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三的第二次機會是從零開始。
科目三第一次不及格后,有第二次機會回到起點重新開始考試。
根據(jù)《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guī)定》第47條,科目三的補考規(guī)則是:每科考一次,不及格的可以補考一次。如果不參加補考或補考仍不合格,本次考試將被終止,考生需要重新預約考試。
科目三考試注意事項:
1.放松點,大部分考官(警察)都是認真的,但是不要太害怕。
2.控制車速,保持在40公里/小時。
3.及時加減擋,最好不要在3擋跑到最后。
4.與車保持較長距離,防止前車急停。(因為考試當天考試車多,考官會隨時要求停車。)
5.對考官要有禮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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