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以下幾種情況不能申請法定扣除:
原因一:不符合申請條件。
公安部申請學法減分有明確規(guī)定。一些不符合申請學習條件的機動車駕駛人盲目申請學習,導致系統(tǒng)審核不通過,甚至撤銷辦學方式減分。
根據(jù)公安部《接受交通安全教育減免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工作規(guī)范》第四條規(guī)定,機動車駕駛人申請接受交通安全教育降低交通違法記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受理。但是,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予受理:
1、在本記分周期內,機動車駕駛人有兩次以上滿分,或者累計記分達到12分的;
2.在最近一個記分周期內,機動車駕駛人有兩次以上滿分的;
3.在最近三個記分周期內,機動車駕駛人發(fā)生交通事故后逃逸,或者飲酒后駕駛機動車,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號牌、行駛證、駕駛證、校車標牌或者其他機動車號牌、駕駛證,或者受過買賣分處罰的;
4.機動車駕駛證處于實習期,或者機動車駕駛證未被審驗,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扣留、暫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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