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考試有五次機會。但是每次考試都有補考機會,相當(dāng)于初三一共考了十次。
根據(jù)《機動車駕駛證申領(lǐng)和使用規(guī)定》:第四十七條每科考試一次,考試不合格者可補考一次。不參加補考或補考仍不合格的,本次考試終止,報考人員重新預(yù)約考試,但科目二、科目三的考試在十天內(nèi)進行。科目三:安全文明駕駛常識考試不合格的,通過的道路駕駛技能考試成績有效。
在學(xué)習(xí)者駕駛證有效期內(nèi),道路駕駛技能考試科目二和科目三的預(yù)約考試次數(shù)分別不得超過5次。如第五次考試仍不合格,則已通過考試的其他科目成績作廢。
3.考試難點:
1.速度和檔位不匹配。駕駛考試中要注意高擋、低擋、高擋、低擋的問題。換擋前,一定要加大或減小速度以匹配檔位,然后再換擋。開車時,記得每八秒看一次速度計,避免這個問題。
2.偏離直線行駛。在行駛過程中,由于害怕行駛軌跡不直,故意減速是不可取的。反而會增加車輛行駛軌跡發(fā)生偏差的概率,所以要保持合理的車速,勻速行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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