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機動車違章會記錄嗎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細則》第五十六條規(guī)定,自行車、電動自行車、三輪電動車橫過車行道時,應當下車。如有人行道或行人過街裝置,應通過人行道或行人過街裝置。如果沒有人行道,沒有人行橫道設備或者不方便占用人行橫道設備,確認安全后直行通過。如果機動車因人行道被占用而不允許在車道內行駛,可以使用被堵塞路面上的相鄰車道,通過被占用的路面后迅速駛回人行道。在這種情況下,機動車應當減速讓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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