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機動車運載超限的不可解體的物品扣幾分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第十條第六款: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交通違法行為之一,一次記6分:(六)駕駛機動車運載超限的不可解體的物品,未按指定的時間、路線、速度行駛或者未懸掛警示標志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九十條: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關于道路通行規(guī)定的,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本法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規(guī)定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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