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警能扣留肇事車多久?1.如果車輛不需要檢驗鑒定,交警無權扣留事故車輛;2.如果需要對車輛進行檢驗鑒定,交警一般會對事故車輛進行最長33天的扣留;需要重新檢驗鑒定的,扣留事故車輛的期限為58天;3.在極其特殊的情況下(20日內不能完成車輛檢驗鑒定的,最長為60日),扣留事故車輛的期限為71日;需要復檢鑒定(復檢鑒定期限為20天),事故車輛扣留期限為98天;需要復檢(復檢鑒定期為60天),事故車輛扣留期為138天。相關法律規(guī)定,交通警察應當對交通事故現(xiàn)場進行勘驗、檢查、取證;因收集證據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車輛,但應當妥善保管,以備核查。因收集證據需要,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扣留事故車輛和機動車駕駛證,并出具行政強制措施憑證。被扣留的車輛和機動車駕駛證應當妥善保管。需要檢驗鑒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事故現(xiàn)場勘查結束后三日內委托有資質的鑒定機構進行檢驗鑒定。尸檢應當自死亡之日起三日內委托進行?,F(xiàn)場勘查后三日內需要檢驗鑒定的,應當報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準。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與檢驗鑒定機構約定完成檢驗鑒定的期限,約定期限不得超過20日。超過二十日的,應當報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準,但最長不得超過六十日。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收到檢驗報告之日起二日內,將檢驗報告副本發(fā)送當事人。當事人對檢驗鑒定結論有異議的,可以自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送達之日起三日內申請重新檢驗鑒定,重新檢驗鑒定應當經縣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人批準后進行。重新檢驗鑒定應當委托檢驗鑒定機構或者由原檢驗鑒定機構指定的鑒定人進行。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收到復檢鑒定報告之日起二日內,將復檢鑒定報告副本發(fā)送當事人。復檢鑒定以一次為限。自檢驗鑒定結論作出之日起五日內,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通知當事人領取被扣留的事故車輛、機動車駕駛證和被扣留的物品。來自:中國交通事故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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