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么買車貸款談好的價格跟貸款單上的價格不同,有什么影響嗎?
裸車價和貸款合同上的車價不一樣是沒事的、原則上可以不是同一人,因為貸款合同的相對方是銀行等信貸機構,購車合同的相對方是車輛經銷商,但是實際工作中。一般會要求買車者本人來貸款,但是如果其他人有足夠的信用或者抵押物的,他們也會放貸給他(簽貸款合同),但是就不是以買車的名義。
任何一個人都知道,同一輛車不應該有兩個價格,畢竟無論你是全款購車還是貸款購車,你得到的車都是一樣的,不會因為你的購車款的來源不同在車輛上就有什么變化。但是事實上,現(xiàn)在全款購車和貸款購車的裸車價不同已經幾乎變成一種“行規(guī)”,既然消費者得到的東西是相同的,那么只能說明經銷商獲得回報的地方不只在車輛本身。
事實上也是如此,理論上來說,消費者從經銷商處獲得的東西是一樣的,那么經銷商從消費者處獲得的利潤也應該是相同的,但是當我們買車的時候,我們所要付出的并不僅僅只有裸車價,同時我們還需要付出稅費,保險費用,出庫費,上牌費,裝潢費以及其他各種雜費,其中除了稅費和保險費用是合理的之外,其他費用多少都屬于經銷商私自收取的費用。對于貸款購車來說,很多經銷商都會收取“金融服務費”,這個費用其實完全是進了經銷商的腰包,而且通常來說這筆費用都不低,特別是在車企本身為這臺車提供免息貸款的時候,經銷商甚至可以收取上萬元的金融服務費。
而當你選擇全款購車的時候,經銷商便無從收取這項費用,此外,即便是在西安奔馳事件之后很多地方取消了金融服務費,但是貸款的金融機構依舊會向經銷商提供不低的回報,因此經銷商有著非常大的驅動力來向顧客推薦貸款購車的方案,而對同一臺車兩種報價則是經銷商的一種手段,當貸款購車的裸車價比全款購車便宜的時候,自然會有更多的消費者愿意去選擇貸款購車。因此實際上,當你選擇貸款購車的時候,盡管看起來裸車價便宜了,但實際上經銷商卻可以從你的總支出里面賺取更多利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