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開三輪電動車算酒駕嗎
法律分析:算,電動三輪車是以電力驅動,供上道路行駛的用于人員乘用或運輸物品的輪式車輛,其相關參數(shù)不符合“非機動車”的國家技術標準。醉酒后駕駛機動車在道路上行駛,危害公共安全,其行為已構成危險駕駛罪。
法律依據(jù):《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guī)定》 第三十五條 車輛駕駛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對其檢驗體內(nèi)酒精含量:(一)對酒精呼氣測試等方法測試的酒精含量結果有異議并當場提出的;(二)涉嫌飲酒駕駛車輛發(fā)生交通事故的;(三)涉嫌醉酒駕駛的;(四)拒絕配合酒精呼氣測試等方法測試的。車輛駕駛人對酒精呼氣測試結果無異議的,應當簽字確認。事后提出異議的,不予采納。車輛駕駛人涉嫌吸食、注射毒品或者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麻醉藥品后駕駛車輛的,應當按照《吸毒檢測程序規(guī)定》對車輛駕駛人進行吸毒檢測,并通知其家屬,但無法通知的除外。對酒后、吸毒后行為失控或者拒絕配合檢驗、檢測的,可以使用約束帶或者警繩等約束性警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