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動車幾年年檢一次
機動車輛5年年檢一次。
機動車應當從注冊登記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營運載客汽車5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載貨汽車和大型、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10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10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6年的,每年檢驗1次超過1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摩托車4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4年的,每年檢驗1次拖拉機和其他機動車每年檢驗1次。營運機動車在規(guī)定檢驗期限內經(jīng)安全技術檢驗合格的,不再重復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超過報廢年限的車輛不可以再過戶買賣,但可以繼續(xù)使用買賣的話可以先到車管所辦理該車的報廢單注銷該車的檔案,然后買賣。
先排好隊,到收費窗口交檢測費,等候上線。檢測前會有工作人員進行初檢,主要是核對發(fā)動機號與行駛證是否一致,再簡單看看外觀、車況等。
年檢
即“年度檢驗”。本詞條介紹的是由企業(yè)年度檢驗辦法規(guī)定的企業(yè)年度檢驗,又稱“工商年檢”或“工商企業(yè)年度檢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