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被追尾,對方全責,在4s店大修更換車殼總成,新殼來后還刻的老VIN號。當年事故處理完,官司也了了,這么多年正常年審驗車也沒問題。老凱越(查成交價|參配|優(yōu)惠政策)也開到30萬公里了,現在換車時才發(fā)現過不了戶。變更處說得拿新殼子的合格證來才能辦。當年修完車4s店也沒有提供合格證,現在去4s店索要,4s店打太極說車殼總成算配件,沒有合格證。這件事如何解決,求有經驗的論壇老鐵支支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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